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零碳园区建设送上快车道。
此前,部分地区已进行了一些零碳园区建设的有益探索,但总体上看,仍缺乏统一规范和广泛认可的零碳园区建设标准。《通知》的出台填补了这一空白,对零碳园区的建设提出了统一、清晰的技术指导。
《通知》发布后,安徽等地方政府相继启动申报国家级零碳园区,按每个省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计算,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预计将在今年下半年公布,总数量约在60个以内。
可以预见,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名单公布后,零碳园区建设带来的市场机遇不可估量,这对综合能源服务商而言无疑是难得的重大发展机遇。
什么是零碳园区?
根据国家发改委的官方解读,零碳园区是指通过规划、设计、技术、管理等方式,使园区内生产生活活动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降至“近零”水平,并具备进一步达到“净零”条件的园区。
为何是综合能源服务商的大机遇?
零碳园区建设的核心就是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主的综合能源系统,这与综合能源服务商的主业高度契合。
根据《通知》提出的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任务,正与综合能源服务业务体系高度相关:
1、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
2、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能效碳效诊断评估,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支持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
3、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推动建筑、交通等领域的绿色低碳改造。
4、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支持园区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探索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机制,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形成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解决方案。
5、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园区及企业用能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为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电力需求侧管理、多能协同互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撑。
6、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围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探索路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
如何建设零碳园区?
建设零碳园区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涉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提高能效、生产过程清洁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资源管理循环化、运营管理数智化等多个层面。
对综合能源服务商而言,主要应聚焦打造零碳供能系统,具体措施包括:
积极开发利用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产业园区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按照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积极扩大绿色电力占比。
提高绿电就近就地消纳能力。合理利用园区所在区域及周边已建与规划建设新能源项目及区域电网资源,打造绿电专供变电站,构建绿电可物理溯源的供电格局,有效降低园区电力碳排放因子。
支持新型储能应用推广。鼓励在电网、电源及用户侧配置新型储能,促进新能源与新型储能协调发展,提升园区的新能源就地并网消纳能力,支持多元化新型储能技术应用推广。
探索清洁能源非电化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开发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生物质供热、绿氢供热等业务,因地制宜推动(近)零碳园区通过余热利用、LNG冷能利用。
推进园区微电网建设。推动微电网与主网协同发展,加快园区微电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推动新能源、负荷和储能合理接入微电网,通过主网、配网、微电网协同运行与分层分级控制,促进园区新能源、负荷、储能的聚合和调控。
大力推进电能替代。在终端能源消费环节实施以电代煤以电代油等,推动工业生产、交通出行、居民生活电气化。
积极探索氢能开发应用。因地制宜发展风光储氢项目,丰富绿电制氢、燃气掺氢燃烧、氢燃料电池汽车等应用场景,推动研究氢能和新能源多能互补应用,探索油电气氢一体化电站示范建设。
鼓励积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引导园区内企业积极购买绿色电力及绿色电力证书,将绿电、绿证交易等市场手段作为打造(近)零碳园区的一个重要途径。
推广综合能源服务。积极培育集冷、热、电等多种能源于一体的综合能源服务商,探索负荷聚合服务、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综合能源服务等终端服务新模式新业态在园区内的应用。